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就商标侵权致歉 野马汽车予以谅解
【汽车焦点 快讯】
2018年7月9日,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就野马商标侵权在福特官网首页发表声明,并向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野马汽车)致歉,称给野马汽车带来了不良影响,现特声明为野马汽车消除影响。
原文如下:
野马商标侵权声明
声明内容:
我公司为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。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(2016)川01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我公司在部分广告宣传中使用“野马”的行为侵犯了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,给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,现特声明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消除影响。
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
2018年7月5日
面对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关于野马商标侵权声明以及致歉,野马汽车发声“接受道歉”,并予以谅解。野马汽车表示,野马汽车的品牌理念“国民车野马造 老百姓买得起的好车”与福特汽车公司创始人亨利·福特的“制造人人都买得起的汽车”的梦想,有异曲同工之妙,所以无关输赢,双方都是在用实际行动推动汽车发展,努力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用车体验。
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商标侵权野马汽车事件始末
2016年1月,野马汽车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因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旗下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,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。
经过长达两年的诉讼,2018年初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,并赔偿野马汽车相应的经济损失。该判决生效后15日内,在“福特汽车官方网站”首页刊登声明,消除影响。从此MUSTANG车型将不能再以“野马”对外宣传。
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为何败诉?
四川野马汽车早在1986年便已注册了“野马”商标,并且后续还申请注册了多件野马图形或文字商标,而福特“MUSTANG”概念车进入中国后,其中文名“福特野马”商标申请注册时间为2006年。
相比野马汽车在1986年注册的“野马”,“福特野马”注册时间确实较晚,这也是福特汽车(中国)有限公司败诉的原因所在。
野马汽车历史
野马汽车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,当时生产的 “野马”、“白鹿”牌轻型越野车曾风靡全国。而"野马"牌越野车更成为当时的国家免检产品、国家“公检法”系统专用车辆。
2002年野马汽车迎来了第一次腾飞,被列为四川省、成都市人民政府“十一五”规划重点发展的汽车制造企业。
2005年野马汽车搬迁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。
2014年开始野马汽车启用全新的LOGO标识。
2015年野马汽车拳头产品野马T70隆重上市,T系列产品成为野马汽车的担当。
2017年野马汽车成功的举办新能源发布会,开启了野马汽车新能源的篇章。同年传统能源车T80和T70S震撼上市,车型布局和产品序列进一步完善。
2018年4月野马汽车首款MPV斯派卡成功上市,同年6月,2018款野马T80 2.0T自动挡在重庆车展上市,产品序列持续完善。此外,野马汽车提出 “国民车野马造,老百姓买得起的好车”的品牌理念,开启了野马汽车从产品时代到品牌时代的新篇章。
汽车商标代表的是汽车品牌,具有唯一性。作为汽车品牌最醒目的标志,镶嵌在汽车的前后,也是汽车生产商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重要标识,更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。野马汽车作为国内知名汽车生产商,依法拿回“野马”商标,不仅维护了自身权益,让野马汽车的产品有了归宿,也捍卫了民族品牌。
如今,“野马”回归,野马汽车坐拥成都这座西部核心城市,在国家西部战略和“一带一路”的规划中,将起到更大的影响和辐射能力,发挥更大的作用,推动民族品牌不断发展。